当前位置: 首页 院校资讯 中职中专

黑龙江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(黑龙江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怎么样的呢)

时间:2023-03-19 05:08:43 0

第一章 总则

黑龙江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(黑龙江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怎么样的呢)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,为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体现“公平竞争、公平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招生原则,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、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学校全称:黑龙江职业学院,国标代码:11449。

第三条 办学性质: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经教育部备案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
第四条 办学水平:高职(专科),学制三年。

第五条 毕业证书:学生毕业成绩合格,取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(专科)毕业证书。

第六条 办学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(第一校区);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(第二校区)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

第七条 为加强招生管理,学校成立了以书记、校长为组长、副校长为副组长、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;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。

第八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实施,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

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:学校招生计划按黑龙江省教育部批准的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执行。

第十条 考生的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,男女比例不限,外语语种不限。

第十一条 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,建议报考学校空乘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:年龄不超过20岁(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生身高175cm~185cm、体重=[身高(cm)-105]KG±女孩身高163cm10%~175cm、体重=[身高(cm)-110]KG±身材匀称,五官端正,10%,口腔清晰,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。

第四章 录取原则

贯彻教育部和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规定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开放的原则,选择最佳录取。

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,根据考生填写专业志愿者和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,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录取。总分相同时,科技考生按数学、外语、中文、科学综合成绩优先录取;文学、历史考生按中文、外语、数学、文学综合成绩优先录取。

第十三条 未录取专业志愿者的考生,服从专业调整的,调整录取;不服从专业调整的,退档。

第十四条 各省(市、自治区)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备案的依据,不享受专业录取加分。

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励补贴措施

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执行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。

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:空乘专业学费9000/年;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/年。学费和其他费用以物价和财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。

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政策,学校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制度,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;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;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校园国家助学贷款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八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的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
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解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的所有权。

第七章 联系方式

第二十条 0451-87501262、53180694、87501263、86681637、86674287、87501272、53180123、86682201

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:http://www.hljp.edu.cn

说明: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